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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仙摇了摇朱启灵,将手一探,哪里还有气息。
朱仙颓然的坐在地上,虽然他与这人素昧平生,可人死在他面前,他仍感到一丝的难过。
朱仙不忍心这位自称是大明王子的仁兄暴尸荒野,想了想就地挖了个坑将其埋了。
末了,在坟前感叹道:“身前富贵如烟,死后黄土一捧,奈何生在帝王家,如意之事得几人。
你我萍水相逢,也算缘分使然,我定当全力完成你的遗愿,你自放心去吧。”
看着身前亲手堆砌的坟冢,朱仙一时百感交集。
…………
一个月后的黄昏,颠簸的马车驶上了一段平整的路面。
车内的朱仙昏昏沉沉的醒来,隐约知道已经到了,他掀开车帘望去,远处高大的城墙,近处光洁的路面,整个奥斯帝国能有如此雄厚财力精心建造一座城的地方,只能是奥斯帝国的帝都,占城。
他摸了摸脖颈处的玉佩,奥斯帝国公主就在城里,该怎么完成朱启灵的遗愿呢?
可惜,现在的他根本没办法接近上层权贵,看来也只能等一等了。
此时已是晚秋季节,奥斯帝国地处北面,四季分明,身上还穿着单衣的朱仙走在城内,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北漂,那种难言的情愫攀上心头。
任何时代都一样,没有钱注定寸步难行。
以前在遗民村未曾觉得,出来几月,他已记不清多少日子都是在山间,草垛和衣而眠,每日仅仅靠着打来的猎物换些小钱勉强度日,省吃俭用一月才能勉强雇得起一辆马车。
想想当初他也是坐拥50万金的土豪啊!
奈何当初被曹操以1:100的比例兑换了5000块,现在的他是真的后悔了。
与衣着光鲜的占城市民相比,朱仙一身陈旧衣衫,一双破了洞的草鞋,头发随意的铺散着,他更像是一位难民,或者乞丐。
街边走过的人们,只要扫一眼朱仙的这身装扮,眼中难掩厌恶之色。
忽然,街上的人们躁动了起来,不断向前方跑去。
“哇,战神斗士学校第一斗士,项羽——”
“哇,很帅的啊——”
“哇,肌肉也很不错的哦——”
朱仙顺着众人跑去的方向看去。
一个光着膀子的少年被人团团围住,一张粗线条的脸庞,坚毅的方下巴,脸上挂着几分微笑,带着几分不羁,说不上多么帅气,但一身肌肉让人不敢小视,眉宇之间自有一股豪气。
“是项羽,没错。
数十场角斗全部取得胜利的斗士。”
离着朱仙不远的一个满脸麻子的女子喊道,看上去应是项羽的崇拜者。
他竟是项羽,又一个人类玩家。
朱仙依稀还有一些印象,当初在游戏群的时候,项羽这厮还挺活跃的。
无奈何春秋五霸国籍的英雄似乎都已经亡国,在遗民村的时候朱仙就已知晓。
可在怎么样,作为楚民的项羽怎么会成了一名斗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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