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墓室墙壁突然金光大盛,但转眼就消失无踪。
整个墓穴的防御阵法,似乎也不攻而破。
“桀桀桀...”
残尸的口中,发出阵阵尖啸声,显得极为得意。
“小辈,干得不错,困住本仙数万年的禁制阵法,全都被你一击破解了...”
说到这里,残尸仅剩的半张脸,突然剧烈抽搐起来,变得暴怒而狰狞。
一团黑影浮现,自它那破烂的头颅上冒了出来。
“为什么!
你为何要毁掉本仙的养尸棺!
没了养尸棺,本仙的神魂很快就会溃散!”
随着残尸怒吼一声,它俯冲而下,五指如钩,抓向宋文。
看着喜怒无常、状若癫狂的残尸,宋文心头一凛。
这是被囚禁了数万年,导致神志出了问题?
宋文下意识的就要催动被他扣在手心的小挪移符;但在审视了那团黑影后,眼底却闪过了一抹犹豫之色。
黑影乃是残尸神魂的头颅部分,神魂身躯部分还在残尸的体内。
这时,宋文突然想起,王秋月先前说过,残尸的肉身早已生机尽失,且神魂残缺。
换言之,眼前的残尸,只是一具残魂强行依附在残尸之上;其强大之处,仅有这具残破的尸身和神魂之力,并无半点法力。
“若是能接触其肉身,识海黑洞应该能强行吞噬其神魂。”
宋文心中暗道。
眼见残尸越来越近,已经能闻其口中喷涌的腐臭气息,宋文的余光突然瞥见,剑逍等人已经脱困,从地上爬了起来。
“残尸一死,剑逍和古黄恐怕还会对我不利,或许可以借残尸之手,除掉他们。”
宋文眼中闪过一抹狠厉之色,暂时放弃了吞噬残尸神魂的想法,手中的符篆陡然破碎。
银光乍起,宋文的身影逐渐开始虚化。
残尸枯骨的利爪,穿透宋文的身躯,但却只撕开一道逐渐淡去的残影。
它猛然抬头,猩红的目光挪动,欲寻宋文的踪影。
“联手杀了它,否则我等都别想活着出去。”
宋文的身影,出现在墓室左侧的边缘,口中高声喊道。
在尸棺破碎的那一刻,神识禁制和重力禁制皆都随之消散,已不能再限制神识和小挪移符。
另外五人听后,自然知晓其中厉害,全都各施手段,纷纷朝着残尸攻去。
剑逍和古黄各自催动一口三尺长剑。
唐荷则凝聚出了一柄数丈之长的雷矛。
而王秋月则凝聚出了一道巨型龙爪虚影。
就连衡子平,也唤出了他那口十丈长的巨剑。
凌厉的剑光、爆裂的雷蛇、巨大的龙爪,瞬间将残尸吞没,将之从半空轰至了墓室地面。
没有之前那坚不可摧的金光防护,地面顿时被轰出一个大坑,无数碎石崩溅,然后很快又被席卷而出的余威绞成齑粉。
“敢伤本仙,你们都该死!”
一道凄厉的吼声,从深坑之中传出。
五人置若罔闻,飞剑、雷光、龙爪继续落下,没入深坑。
然而,数柄透明利刃突然从深坑中掠出,直奔五人。
喜欢凡人修仙,万尸铸仙骨请大家收藏:()凡人修仙,万尸铸仙骨
两年前,他已身处漩涡之中尚不自知,两年后,为了寻找真相,他开始穿梭于电影世界。不知不觉之中,他发现,原来他最强大的力量,就是在电影世界里的羁绊。低中高三个等级,电影很多,热度很慢,任何看似不合理的地方都有其合理存在的意义。很普通,可是很实在,无意间,就能走进心中。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无限电影寻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宠文,爽文!)他是顶级豪门,冷酷无情,却唯独对她情有独钟,倾尽所有。而她却痴迷渣男,是非不分,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重生一次,她发誓一定要活得漂漂亮亮,活得有滋有味。女人,你还想着他?男人危险万分的眼神。怎么会,我只是想让他叫我一声三婶,肯定很爽!男人唇边立刻勾起餍足的笑容,拉着她走过去。云森,不想变...
穿越到一个又黑又丑又胖的刁蛮村妇身上怎么办?穿越到正在强人所难的时候怎么办?一次中奖,马上当妈,怎么办?想想原主的记忆,将来的一对双胞胎宝宝真是又可爱又可怜,孩子他爹,也是帅出天际那她就勉强收了吧!至于黑胖丑,没关系,把被妹妹骗走的金手指抢回来就好了!...
一张神秘的黑白照片,引发惊天奇案。公元1644年,李自成攻克北京城,逼死了崇祯皇帝。紫禁城内,无数珍宝美人一度易主。然而,被崇祯皇帝视为掌上明珠的九公主长平,却下落不明。三百年多年后,倒斗界出现一张来历不明的黑白照片,即使是翻拍的版本,也被炒至天价。照片的出处,各路行家公认为是一座从未被盗取过的皇家陵墓,却不属于世人熟知明十三陵中的任何之一。这座幽灵般的陵墓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的话,究竟坐落何方?照片上三只巨大诡异的铁箱里面,真的藏有富可敌国的宝藏吗?传说中,大明历代帝王追求长生的聚魂法器,当真沉眠于此吗?秘密如果被太多人所知,便不再是秘密。倒斗界暗流涌动,不同流派的高手悄然齐聚京城。不管是为了争夺传说中的稀世珍宝,还是为了揭开湮灭在时光中的谜底。一场疯狂的盗墓大战,拉开序幕。...
亲眼目睹未婚夫跟小三滚床单的当晚,我遇见了他,荒唐丢了自己的第一次。再次见面,他为了护我,教训渣男。他温柔深情,成熟内敛,是无可挑剔的完美男神,他让我着迷,心甘情愿的奉上我的身,我的心,我的全部。然而天真如我,竟不知这一切都是阴谋一场,爱我宠我是他,把我伤得遍体鳞伤是他...
自从继承动物园长。向钱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自带BGM。从内蒙大草原,到西伯利亚(乌拉熊国)…从马达加斯加,到非洲刚果…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足迹踏遍天南和地北,日晒或是风吹,他都无所谓。只能说。野生动物的魅力…超乎你想象!PS保护野生动物,养成系小说,建设经营书友群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