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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人比人气死人(第1页)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诸卫,蒋沈韩杨......”

谭晓天最先背的是《百家姓》。

所谓《百家姓》乃是一部收集国人姓氏的书,内里收录了四百多个姓氏,是幼儿启蒙的初级读物,小孩子上学读书,最先要学的就是这个,所以就算是贪玩成性,拿起书本就总想打瞌睡的田庆友也能嗑嗑巴巴的背下来,所以会被《百家姓》倒也算不上特别了不起的事情,不过以谭晓天不足五岁的年纪便能背诵得如此流利,还是让袁朗颇为惊讶。

“......商牟佘佴,伯赏南宫,墨哈谯笪,年爱阳佟,第五言福意曦,百家姓终。”

拖着小孩子所特有的长音,谭晓天完成了自已的背诵。

“呵呵,不错,不错。”

袁朗抚掌而笑——以四五岁的小孩子而言,这样的表现可谓聪慧了。

得到老夫子的夸奖,谭晓天小小的有些得意,也不象刚才那么怕了,再次望向秋菊,见姑姑脸上也带着笑意,他也咧起嘴,露出一排小白牙笑了起来。

“天天。

是谁教你的《百家姓》呀?”

袁朗问道。

,…,

“姑姑。”

谭晓天马上答道。

“唔......”

袁朗转头望向秋菊,以目光询问道——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大多数人家的观念里,女儿长大以后就是出嫁嫁人,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读书识字什么的根本就用不着,所以除了家境殷实的人家,很少有让家里的女孩子去读书识字的(终究上学读书那是要花钱的),因此,如果谭晓天所说非假,是春梅教的他《百家姓》,那么春梅的出身便绝不会是普通人家。

秋菊微微一笑,虽没有应声回答,但意思已经表示的很明白了。

转回头,袁朗重又把目光落在谭晓天身上,“《三字经》会背吗?”

他问道。

“会,‘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荀不教,性乃迁。

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

子不学,断机杼......’”

这一次不等袁朗吩咐,谭晓天便大声的背诵起来,一气呵成,中间半点儿嗑巴都没打。

“好,好,那《千字文》呢?”

听谭晓天把《三字经》一字不差的背完,袁朗心中更是欢喜——《三字经》虽然也是孩童启蒙的初级读物,但难度比《百家姓》就要深了一些,否则的话田友庆也不至于到现在还背不利索,至于《千字文》,原名《次韵王羲之书千字》,据传是由南朝梁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奉皇命从书圣王羲之书法作品中选取一千个字编纂成为,文中千字本来不得有所重复,但周兴嗣在编纂时却重复杂了一个‘洁’字,因此实为九百九十九字,难度比《三字经》和《百家姓》又更深了一些,事实上,现在‘学无涯’私塾馆内十三个孩子中能完全背下来的也只有两个,而那两个小孩子都已有十二三岁,所以,先不管谭晓天是不是识得那么多字,单是能从头到尾把整篇文章全背下来,便足以当得起‘神童’二字了。

,…,

“天地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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