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比划了一下,最后可怜说道:“我也不懂为什么祖父要为难你。”
江芸芸跟着叹气:“你以前练字都是什么光景。”
“那个时候我是从《急就章》、《千字文》、《百家姓》和《开蒙要训》开始的,先熟读到背诵,最后练字,一开始从一天三百字再到五百,最后慢慢到一千五,练习半年有余,之后开始练小字,也是从这些书籍开始,等熟练后我祖父给我挑选了赵子昂的字帖,之后我就要临摹练习他们的字。”
江芸芸随口问道:“那我以后也练他的字吗?”
黎循传也不懂,只能含糊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
“你以后练不练,要看祖父依照你的性格,为给你挑选的字帖,我爹和几位伯伯练的字也大不相同,端看个人秉性如何。”
江芸芸了解地点了点头。
“不过从十岁开始,因为要考科举,我又开始练台阁体,临摹的帖子是永乐年间翰林院侍讲学士沈度的帖子,他的字体秀润华美,正雅圆融,很受欢迎。”
江芸芸和他四目相对,连连叹气:“那我现在拿毛笔写字,笔锋软,写字糊的问题,你有解决的办法吗?”
黎循传被她看得磕巴了一下,小声说道:“练字只能慢慢练,没有捷径可走的。”
“可我实在没多余的纸了,而且在泥板上写字,和在纸上完全不一样。”
江芸芸心疼得指了指案桌上的一张纸,“你去看看我那团乱麻,没一个笔画看得清的?”
这是江芸芸忍痛挤出来的一张纸。
黎老先生只给了十张纸,三字经一千多字,若是用硬笔写,写在一张纸上没有问题,但若是用毛笔,按照她的水平,一张纸最多写两百字,所以她能浪费的纸张只有四张,现在已经废了一张。
江芸芸只要一看到那团黑漆漆的墨,便眼前一黑,心疼到无法呼吸。
“我爹说‘三岁稚子,能见天质;绩学大儒,必具神秀’,你才刚开始学,何必气馁。”
黎小公子绞尽脑汁地安慰着。
江芸芸还是唉声叹气,伸手看着自己爪子:“我这手写硬笔还可以,怎么一到软笔就抖得厉害。”
手法是黎循传亲自教的。
五根手指按、压、钩、顶、抵是手把手教的,练习几日后她也能把笔执稳,手指各司其职不会随意变形,写字时脱平掌竖的规矩也都慢慢练了起来,可偏偏练字没有技巧,全靠勤奋。
她也想勤奋,可现在一没时间,二没条件。
小童的手白皙秀气,因为还未开始写字,手心还未有茧子,黎循传也跟着看了一眼,随后小心翼翼凑了过来。
“那我偷偷拿几张纸给你,你在我的纸上先练练?”
江芸芸眼神闪烁,诡异地盯着神神秘秘的黎循传。
——浓眉大眼的黎小公子,也干这阳奉阴违的事。
这件小事自然瞒不过黎淳的视线。
黎老夫人听得直笑:“看来楠枝是真的喜欢江二公子。”
“还不算蠢。”
黎淳并没有从书中抬起头来,淡淡说道,“靠个泥板能写出什么字。”
“那可就超过你给的十张纸了。”
黎老夫人故意刺道。
黎淳不为所动,镇定说道:“这也是考验,规行矩步之人,如何读书。”
“二公子每次见了我都把纸藏起来,可要和他明说?”
黎风问。
黎淳冷哼一声:“吓吓他。”
江芸芸自觉隐蔽地练了好几天字,总算字不会飘,也不会糊成一团,虽然写起来的字是没有笔锋的,但至少一笔一划,只是丑得像在坐牢。
黎循传看过一眼后,面露难色,到底还是挑出几点优点大力安慰道:“还不错,我已经能认出这个字了。”
江芸芸愤愤地咬了一口蒸饼过水抿着吃,盯着自己练了一上午的字,心里开始计算日子。
自己已经在黎家呆了十八天。
后面八天因为和江家撕破了脸,
甘青司?甘夙冶?甘司青?对!我们就是来组团干事情!召鬼够不够可怕?灭尸够不够赤鸡?不要脸够不够诚意?百鬼侵袭!够不够拉风?煮攻一发,不耍赖不狗血不要赏钱。规矩照旧,看官墨上一眼,只茶一钱。游闻细水长流,看世人情不知深浅,看世人痴不奈无常。管你仙法武鬼道!大爷照撩不误!娘的!何方邪祟!...
在惊涛骇浪中远航,在狂风暴雨中前行,在漫天炮火中追逐,我饮酒大笑,我粗犷豪放,我隐忍毒辣,这就是我赵浩的海盗的生涯。探索大海的无群未知,感受海底的不尽...
重生了获得异能了成为了世界富多情的公子将如何主宰自己多彩的人生他不是残忍的人他残忍起来不是人今天有十个人看了本书。有七个人说这不是写的我吗有一个人说我也想重生。有一个人流着口水说如果把书拍成电影我去演主角最后一个人说作者不是人作者说瞧你们那贱样...
林初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突然成为了林家千金她名义姐姐的未婚夫。林初,既然已经分手了,今后我希望你能避嫌,咱们好聚好散,别在今天捣乱,让大家都不痛快。订婚宴上,程子铭把她拉到角落警告。真好,你们不痛快了,我就痛快。程先生,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断子绝孙。林初甩手转入洗手间。洗手间内尖声四起,纷纷逃窜。燕北城将男厕的门在她背后关上,你不能看了他们的,不看我的,这叫雨露均沾。林初有人耍流氓,还有没有人管管了?于是这一天,林初24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燕北城的林初说她第一次遇见燕北城是在她24岁的时候。燕北城说他第一次遇见林初是在他15岁的时候。林初我被背叛过,所以绝不会让你受那种苦,跟了你,我一定三贞九烈,绝不出墙。燕北城燕北城我被遗忘过,那小没良心的号称自己三贞九烈,绝不出墙。林初本书又名我老公喜欢遛鸟,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总裁...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她便重生成了他的女儿。前世的债,容她还给他一个满门锦绣。未料到,前世手上沾过的血,变成了她灵魂中邪恶的另一半,成为她的一生之敌。将使命默默埋在心底,她背负着孤独感独自前行。有二十四孝老爹全方位呵护,有前世的权臣佞臣成为夫婿,弹指之间,极品奇葩灰飞烟灭!她终于得偿所愿,令群芳艳羡。舟舟已...
混沌宇宙初开,禹天与荒天两大世界为求成道,争锋愈演愈烈,在这强者辈出的动荡年代,一阳光少年,带着一块奇怪玉盘,走上了名震诸天万界的强者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