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肖云有些疑惑的道,在记忆中原身好像跟它爹还是挺有感情的啊。
11号:“原身觉得它爹抛弃了它,他们之间就没关系了,所以没有关于男主的心愿。”
肖云感慨:“这原身还真是拿的起放的下呢,估计也和它的另一半兽族血统有关吧,这样也好,省的我束手束脚的,只要保住自己小命就行了。
对了,现在的时间线是什么时候?是跟着男主爹在嚯嚯各个修真家族的路上,还是已经被藏在树洞里了?”
11号:“现在是在梧桐树洞里,你男主爹刚刚离开不久,还没有被狐妖王的手下抓住。”
肖云一愣,这里灵气这么足,她还以为是在哪个修真家族带有聚灵阵法的院子里呢。
没想到已经发展到这个时间段了,那这么来说就有点不对劲了,既然灵气这么充足,原身是怎么会因为吸收不到足够的灵气而丧失生机的?
这么想着肖云也问了出来。
11号给她解释道:“书里面没有写清楚,但是我之前和这边的天道有过短暂的沟通,祂说是随着男女主的死亡,这个世界的灵气突然溃散的,祂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
当时的灵气一下子就消失了百分之八十也就是因为如此原身才会在男女主死去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失去了生机。”
肖云还是有些想不通,“那原身那个亲娘就没有血脉感应吗?竟然都没有来找?”
既然那男女主的尸体是原身的娘帮着收的,那出来的就应该不会太晚,原身总不可能都坚持不了那么点儿时间吧。
这个11号还真知道,“因为这个树洞,你不要小看这棵梧桐树,这是一棵天梧桐,这种梧桐树的树干自带隔绝属性,凤凰栖的就是这种梧桐。
你也知道凤凰是火系神兽,不说那凤凰真焰,就凤凰周身的火焰,那普通的梧桐树也扛不住啊,直接就能被烧成飞灰。
只有这种梧桐树才能真正的让凤凰栖息,不但能隔绝凤凰火焰,也能隔绝神识,这也是为什么原身的男主爸爸把它放在这个树洞里的原因。
就算是狐妖王来了,也不能用神识探查到它的所在之处,它母亲当然也探查不到了。
而且它的母亲也来的晚了一步,那时候男主已经死了,想问都没地方问去。
包括狐妖王一干妖族在内也都死了,就算它母亲想要问他们之前去过哪儿都没办法,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结局。
肖云砸吧砸吧嘴,行吧,这也算是给作者圆回去了,算是逻辑自洽了。
既然如此,当务之急就是阻止男女主与狐妖王等妖同归于尽,不然这个世界说不定还会变成那样。
她觉得那灵气消失应该跟这方世界的天命之子,也就是男女主都没了有关。
就算这本小说本来的设定就是这种结局,那应该也要有新的天命之子诞生才对,总不能一直重复一个剧情吧,那不是一直重启世界?
11号之前就说过,这种衍生小世界,在没有能力自行运转之前,男女主就像是基石一样,剧情都不能轻易改,这个世界应该就是这个原因。
本来原身的心愿里是没有男主爹的,现在一看不管都不行,不然她还是个死。
可现在让她控制这蛋滚出去她也不敢,狐妖王不知道有没有追过来,还是已经追着男主跑了,万一出去正好碰上,那不等于主动跳人家碗里去了嘛。
两年前,他已身处漩涡之中尚不自知,两年后,为了寻找真相,他开始穿梭于电影世界。不知不觉之中,他发现,原来他最强大的力量,就是在电影世界里的羁绊。低中高三个等级,电影很多,热度很慢,任何看似不合理的地方都有其合理存在的意义。很普通,可是很实在,无意间,就能走进心中。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无限电影寻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宠文,爽文!)他是顶级豪门,冷酷无情,却唯独对她情有独钟,倾尽所有。而她却痴迷渣男,是非不分,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重生一次,她发誓一定要活得漂漂亮亮,活得有滋有味。女人,你还想着他?男人危险万分的眼神。怎么会,我只是想让他叫我一声三婶,肯定很爽!男人唇边立刻勾起餍足的笑容,拉着她走过去。云森,不想变...
穿越到一个又黑又丑又胖的刁蛮村妇身上怎么办?穿越到正在强人所难的时候怎么办?一次中奖,马上当妈,怎么办?想想原主的记忆,将来的一对双胞胎宝宝真是又可爱又可怜,孩子他爹,也是帅出天际那她就勉强收了吧!至于黑胖丑,没关系,把被妹妹骗走的金手指抢回来就好了!...
一张神秘的黑白照片,引发惊天奇案。公元1644年,李自成攻克北京城,逼死了崇祯皇帝。紫禁城内,无数珍宝美人一度易主。然而,被崇祯皇帝视为掌上明珠的九公主长平,却下落不明。三百年多年后,倒斗界出现一张来历不明的黑白照片,即使是翻拍的版本,也被炒至天价。照片的出处,各路行家公认为是一座从未被盗取过的皇家陵墓,却不属于世人熟知明十三陵中的任何之一。这座幽灵般的陵墓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的话,究竟坐落何方?照片上三只巨大诡异的铁箱里面,真的藏有富可敌国的宝藏吗?传说中,大明历代帝王追求长生的聚魂法器,当真沉眠于此吗?秘密如果被太多人所知,便不再是秘密。倒斗界暗流涌动,不同流派的高手悄然齐聚京城。不管是为了争夺传说中的稀世珍宝,还是为了揭开湮灭在时光中的谜底。一场疯狂的盗墓大战,拉开序幕。...
亲眼目睹未婚夫跟小三滚床单的当晚,我遇见了他,荒唐丢了自己的第一次。再次见面,他为了护我,教训渣男。他温柔深情,成熟内敛,是无可挑剔的完美男神,他让我着迷,心甘情愿的奉上我的身,我的心,我的全部。然而天真如我,竟不知这一切都是阴谋一场,爱我宠我是他,把我伤得遍体鳞伤是他...
自从继承动物园长。向钱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自带BGM。从内蒙大草原,到西伯利亚(乌拉熊国)…从马达加斯加,到非洲刚果…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足迹踏遍天南和地北,日晒或是风吹,他都无所谓。只能说。野生动物的魅力…超乎你想象!PS保护野生动物,养成系小说,建设经营书友群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