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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罐头这路东西下回带来了要注意了,至于那一大瓶黄桃,一会找个陶碗什么的倒出来,瓶子还是带回去处理掉的好,蜂奴没注意小远现在沉思的模样,她又给小天赐喂了块茄汁青鱼道:“如果你要去郢都,我明天就陪你去一趟吧,正好可以给他抓一些药回来,家里用的油盐也该补一些,还有你烧裂的那个饭甑,也该换一个了。”
小远巴不得能有人给自己领路呢,当即就点头同意了,蜂奴慢慢的喂着孩子道:“吃完了就早些休息,40里路我们要走上大半天呢,你替我把这期的蜂蜜背过去,晚上就住在那里的馆驿,我们办的是公差,自有馆驿的人供我们吃喝。”
春秋时期就有这么方便的招待所了?那酒店旅店又是什弄样的呢?小远真的是非常好奇古人们是怎么生活的,他想问还不敢,怕蜂奴发觉他什么都不知道会怀疑他,反正这一路走过去就都看到了。
40里地的路,小远还以为自己这个牛高马大的小伙子走下来没有任何问题呢,结果才走了20里地的模样,他就有点扛不住了,身后的蜜罐不算太重,加上罐子也就30来斤,再加上自己挑出来带着的几样东西,总重量也就50斤不到,刚开始出发时他还觉得没什么,可是走到现在,这份量已经压得他两眼的金星都冒出来了。
可是再看蜂奴,她背着个孩子,拿了些杂物也不算比自己轻多少,可是走起路来还是那么的轻快迅捷,完全没有他现在汗流浃背牛喘嘘嘘的狼狈样,难道蜂奴练过?看她不论走到哪都带着的那柄剑,也许还是个武林高手呢吧?
没准儿还真是呢,可是他刚想问问蜂奴这个他认为的武林中人,就见到前面走来一个挎着篮子的胖大妈,这算得上是小远来到春秋时见过的第二个人了,他赶忙饶有兴趣的向那个大妈看去,只见大妈穿的是粗麻的灰黑夹袍,上面还缀着两排绣出来的也不知是什么花,头发就松松垮垮的挽了个髻垂在脑后,可让小远吃惊的却不是这些,而是这个胖大妈的身后还背着一把自己两个巴掌那么大的铜头宣花斧。
小远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她背这个干什么?砍柴?这么大的铜头,拿来砍大象都够了呀,大妈被小远看得有些生气,就粗着嗓子道:“臭小子,你瞪着死鱼眼看什么呢?”
小远赶忙低下了头,紧跑几步脱离了大妈的威摄范围,连胖大妈那一句:“癞蛤蟆什么什么天鹅。”
的后缀语都没敢多听,而且他也没想明白,自己怎么就是癞蛤蟆,胖大妈又是哪门子的天鹅了?
等胖大妈都走出去有半里多地了,小远才心中忐忑的回头看了一眼那宽阔的背影道:“她……她背那么大的斧子干嘛?”
蜂奴道:“想带什么就带什么,这是依着各人的习惯来的,那位大妈应该是臂力不错才拿的斧子,我比较习惯用剑,你们郕国里的人,外出时都不拿兵刃防身吗?”
小远吞吐了半天才道:“我们那里管的严,水果刀都不让带,要是像你这样天天背着把剑出门,早就被拘留了。”
蜂奴不解的道:“郕国管的这么严吗?老百姓如果不勤练武艺到打仗时可是要吃亏的呀。”
小远没法回答她,只得问道:“在楚国,女人也要上战场吗?”
蜂奴道:“我们的三军里,有壮男,壮女,老弱,之分,郕国难道不用女人来打仗吗?”
小远挠挠头皮道:“也有女兵,但是数量不多,大部分也都在唱歌跳舞的文工团和接个……信件什么的。”
蜂奴若有所悟的道:“原来如此,你们那里的女人活得真舒服。”
小远不敢和她多谈了,2600多年的差距呢,这可不是简单的一句代沟就能概括得了的,还是少说多看吧,不然一张嘴就是错。
随着离郢南越来越近,道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了,由于天气潮热,男人们多是留着半披在肩上的发型,身上衣衫短窄半露着膀臂,膀臂上还纹满了怪异的花纹,有的甚至直接纹到了脸上,小远惊呀的想多看几眼,但很快就发现了这些男人瞪向自己那凶悍的眼神,他赶忙就把头低下了,少惹事,少惹事,自己还有重要的任务要办呢。
这些人不论男女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全都是身带利刃的跨步而行,难怪在卖那柄楚剑时,邱大麻子说楚国人不分老幼男女个个都尚武好战,看来自己还真要加小心了。
不时的瞄着身边的路人,小远又问蜂奴道:“你们这里,不管男女都纹身吗?”
蜂奴道:“断发纹身裸为饰是楚国的传统,只不过现在周礼当道,所以楚人在打扮上收敛了很多,男人们变化不大,女人们却不在随便就**着出门,但是楚地在偏远的地区还是有很多人是如此,至于吴越那里,就一直是这样了。”
小远看过很多家纹身店,在他的观念里,那些纹身店都快赶上当年的白公馆,渣子洞了,他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往自己身上刺青,所以他不解的问蜂奴道:“裸为饰我懂,这里又潮又热有点穿不住衣服,可为什么要纹身呢?”
蜂奴道:“我也是听说的,纹身是为了避蛟,楚地潮热河道纵横,经常有蛟伤人,所以楚人纹身已避之,至于是真是假,我就不清楚了。”
小远知道他们说的蛟就是鳄鱼,但纹了身鳄鱼就不下嘴,他却是怎么都不信,此时他想起个更让他感兴趣的问题,就嘻嘻的笑着道:“那……你有纹身吗?”
蜂奴点头,小远又赶忙笑道:“那纹的是什么?能……能让我看看吗?”
蜂奴略一停顿,随后道:“好啊,等回去的吧。”
这四十里地小远在中间歇了一气才算走到,若不是蜂奴催他,怕在日落前进不了城,他还不想走呢,两只脚已经走得又酸又涨,就算是穿着自认的名牌狼爪户外鞋,他也感觉再也挪不动一步了,到后来是柱着蜂奴给他的那把铜矛,一步一挪的走到了郢南城下,可是一到都城外,他就被惊住了,2600多年前的一座城,他还以为也就是个低矮的土墙加上四个破城门楼子,顶了大天能有个5平方公里方圆也就到头了。
没想到来到城外他才知道,这座郢都大得完全超出了他的想像,而且其壮观雄伟更是到了让他惊叹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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