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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唐语在工地找了份监工的工作,打算开始他的新生活。
唐语是上过大学的人,做监工绰绰有余了。
一个月能赚个两千来块,他跟唐二傻赚的钱加起来,小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
刚开了钱,唐语合计着出去租个房子住,跟一群民工挤在宿舍里实在不方便,又臭又热,呼噜声又大,唐语有神经衰弱的毛病,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他很难睡好。
唐言当然不会有意见,他什么都听唐语的。
唐语很快找好了一间平房,是大杂院里的一间。
唐语以学过厨子,做饭很好吃。
两人白天在工地工作,晚上回来唐语去菜市场买剩菜,回家做顿丰盛的晚餐,俩人心满意足的吃完,剩下的放房东的冰箱里,第二天带着去工地,留着中午吃。
这种日子虽然平淡,但唐语前所未有的安心幸福。
他认唐言做了弟弟,他又有家了。
唐言实际年龄比他大,但他太傻,需要人照顾,唐语占了人家的便宜,自作主张的当了他的大哥。
不过唐言永远不会有意见的,他很听话,就会傻乐。
唐言长的很好看,虽然三十几岁了,但仍然跟小时候很像,都说傻子老的慢,这话还真不假。
没心没肺嘛,每天都过的开心,当然不容易老啦。
不过唐语觉得,这傻子再好看也没自己长得帅。
傻子的确是好看,但他对傻子从来没产生过那种想法,他只拿他当亲人看。
他想给傻子讨个媳妇,丑点矮点穷点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会过日子,懂得心疼傻子,还有,脑子得好使,影响下一代的智商就不好了。
唐语实在太开心了,连睡觉都能笑出声来,他又有事情干了。
此时,唐语才真正有了活着的感觉。
自从背井离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快乐过。
而现在,他才想起,原来自己也是个乐观的,有幽默感,有爱心的男人。
唐语在心底希望这种快乐的日子就这么持续下去吧。
可正如唐语想给自己写的那本书一样,他的确是倒霉催的,他不但自己倒霉,还连累了唐二傻跟他一起倒霉了。
昨晚工地出了点小事故,工人们都留下来抢修,傻子自然也没办法回家睡觉了。
唐语跟傻子不是一个承包队的,所以不需要值班。
第二天,唐语怕傻子饿着了,起的很早,他做好早饭给傻子带过去。
他怎么也没想到,他在穿过工地后边的一条小路的时候,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
几个民工正在对另一个民工行凶,那个民工毫无反抗的能力,肚子被扎了好几刀,鲜血像盥洗一样顺着工服的裂口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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