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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个不是见钱眼开?哪一个不是色迷心窍?跟他们在一起混久了,我觉得人就是这样了,生活就是这样了,过一天算一天,我随波逐流能哄自己开心就好。
可自从见到你,无论我怎么撩拨你,你都不上钩,像个正人君子;尤其是见你敢豁出性命搭救朋友,还有勇有谋,那一刻我简直被你迷住了!
我觉得身边还是有好人的,生活还是有意义的。
我是真心喜欢……敬佩你这个小老弟的。”
听了一番表白,田之雄慌得忙放下咖啡杯,想说什么。
红姐瞟了他一眼:“我还没说完呢。”
她继续嗅着咖啡的香气,接着说:“不用大牙说,我也知道你是有来头的,你们男人的事我从不过问,也不感兴趣。
其实,我心里清楚的很,喜欢归喜欢,我们不是一类人,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你能瞧得起我已经是我的荣幸了。”
田之雄心慢慢定下来,又端起杯子,悠悠说道:“你平时风骚的样子是刻意装出来的吧?”
红姐微微一怔,依旧埋头在咖啡杯上,睫毛上竟有些亮晶晶的东西闪现,那杯咖啡早就不烫了。
田之雄继续说:“听红姐说话,用词准确,谈吐不俗,你应该受过不错的教育,后来怎么就做了歌女呢?”
红姐轻叹一声,却依旧低着头,端着那杯咖啡。
“我是江南女子,祖上也是诗礼传家的,家里还有些茶园。
到了我父亲这一辈,染上了抽大烟,慢慢地把家业败光了。
我姆妈死得早,我是家里的独生女,高中毕业后上了上海大学,读了不到一年,家里供不起了。
父亲来信说,给我在乡下找了个人家,催我回去成亲,我回去才知道,实际上就是用人抵债了,我就又跑回了上海,学也上不成了,就在同乡姐妹的劝说下,下海当了舞女。
本想着挣点钱再回去上学,上海的四大歌舞厅:百乐门、仙乐斯、大都会、新仙林,我都跑过场子,后来成了新仙林的头牌,也挣了不少钱,可大学再也回不去了!”
红姐轻轻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抬起头,眼神定定的,仿佛蒙上了一层薄纱,像憧憬,又像回忆:
“新仙林屋前有一片大草坪,夏天拉起彩灯开夜场,来捧我场的人多到要在草坪上的咖啡座边喝冷饮边排队。
就是在那儿,我认识了一个自称银行大亨的公子,长得很帅,嘴也甜,几乎天天来献殷勤,我以为后半生有依靠了,就跟他在一起了,没想到那小子是个拆白党,突然有一天就卷了我所有的积蓄和首饰跑了。
这时候仗也打到上海周边来了,有钱人跑了一多半,舞厅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我就跟着姐妹到了香港。
依旧当舞女,依旧天天熬夜,依旧天天陪客人喝酒,慢慢的,身体开始发福了,找我的客人越来越少了。
舞女当不下去,我就改唱歌了。
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是黄大牙收留了我,说起来,在他那个破酒吧里,我也呆了好几年了。
这间房子也是他帮我租的。”
田之雄默默听着,红姐的述说没有一丝感情波动,没有任何感叹,也没有自怨自艾,仿佛在叙说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故事,刚才眼里晶亮的东西也消失不见了。
沉默了许久,“当啷”
一声红姐把咖啡勺扔到杯子里上,站起身,“好了,我话说完了,心里舒服了,天也快亮了,睡吧!”
她转身走进里屋,从衣柜里拿了一厚一薄两床被子扔到沙发上,说:“我只有一个枕头,你用薄被当枕头,盖厚被子吧。
嗯……这个天不盖也行。
你也冲个凉,早点睡吧。”
走到里屋门边,突然回过头,看着仍然坐在沙发上发呆的田之雄说:“你是第一个听我讲身世的人。”
说罢进屋关上了门,又拉开门露出脸说了句:“阿雄,大牙人其实挺好的,能帮你就帮帮他吧。”
田之雄郑重地点了点头。
田之雄简单冲了个凉,关了灯,在沙发上躺下,这两天突然发生的事情和红姐刚刚的讲述,让他心乱如麻,半天没能入睡。
正当他慢慢静下神来考虑明天要做的事情时,隐隐听见里屋传出丝丝缕缕的呜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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