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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先把剧情写出来。
一小时后。
看着仍旧纯白一片的屏幕,表情依旧不变,眼神中却藏着几分呆滞的白毛萝莉有点怀疑人生。
她不得不承认,就算有着现实经历的优势,但是想把现实改编成小说,不是那么轻松就能完成的事情。
她倒不是真的一个字没写,但那磕磕绊绊勉强写出来的东西实在是不堪入目,所以写了没一会就想着推倒重来,写了没一会就又想着重来……
最终正文还是一字不存。
写作好难。
她的要求也不高啊,能看就行。
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
林夕整个人泄了气,眉眼不自觉的略微垂落了些许,下一刻,白毛萝莉顺着泄气的情绪,左脸轻轻的砸在了键盘上,任由屏幕上的文档被砸出一堆不断跳动的字母符号。
难道要放弃当作家?
可还有什么其他赚钱手段吗?
白毛萝莉迷茫的换了个姿势,脸蛋正对着显示屏,换成下巴压住键盘的一些按键。
她无神的看着文档里杂乱变换的字母。
总不能出道当偶像吧。
等等,偶像?
林夕猛的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双手。
白皙,纤细,嫩滑,小巧玲珑。
她开始默默思考起了这件事的可行性。
而在经过认真和严肃的考虑后,白毛萝莉还是艰难的将这个听上去好像可以躺着赚钱的选项否决了。
她不觉得自己会以现在的模样度过一辈子。
林夕觉得,这副白毛萝莉的身体只是之前某次灵界经历中得来的诅咒罢了,自己也迟早能从某个灵界中解开这个破诅咒。
难度?
对于她来说,洒洒水的事啦。
倒是需要一点运气,毕竟能诅咒林夕的,自然不是普通的诅咒。
想找到对应可以解除诅咒的灵界,那样的灵界等级高,本身就少,也是比较难找的。
更何况找到了里面还不一定有破解诅咒的东西。
不过,再难林夕也不会放弃。
低级灵界中也有可以触类旁通的知识,慢慢攒起来也不是不可能解决问题。
而如果去成为偶像,等她找到破解诅咒的方法,变回去后又该怎么办?
从哪找出一模一样的白毛萝莉交差?
虽然她男性时的样貌也还行……但也不能顶替女体时的自己呀。
万一粉丝们发现偶像消失后狂热的寻找行踪,最后把自己扒出来了怎么办。
这就是个巨大的隐患,不能干。
她一向不敢小瞧群众的力量。
最终,林夕还是颇为可惜的选择了写小说。
不能躺着赚钱了,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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