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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城市的夜晚都是霓虹闪烁,分外妖娆,即使是萧素的冬天,多少都有几分喜庆。
酒吧是夜的孩子,随着城市夜晚的来临而绚烂。
孟行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吧台前,而是选了里面的卡座。
身后靠着灰色软骨头的软垫,身前是彩色的玻璃茶几,下面亮着一盏柠檬黄的灯。
孟行百无聊赖地看着这盏灯,它照着桌上的玻璃杯,晶莹透亮。
两人的电话再打都是关机,聪明的他很快知道为什么,重色轻友,他在心里骂了句,垂着头独自饮着他的黑方。
美酒与英雄通常都是寂寞的,他对自己说。
美酒倒是真的,英雄?他嗤笑了声,‘行百里者半九十’,他的人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行走到一百步。
如果这世界上要论半途而废的英雄,他当之无愧。
孟行喜欢喝酒,是因为他酒量实在不佳,晕晕沉沉是很奇异的感觉,整个世界都会旋转,人影变得模糊,只有这时候,才觉得真实。
但他又厌恶这样像是自暴自弃的行为,内心很是矛盾。
所以,喝多的时候,他的酒品更加不佳。
角落里新搭建的舞台上来了三个人,各自摆弄着手中的乐器,一阵激昂的鼓声响起来,底下的人群发出附和的唿哨,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
酒吧为了热场,新请了乐队驻唱,这是从前孟行没在这里见过的。
一个身形瘦弱的人走到台上,黑色的皮衣皮裤很朋克的范儿。
灯光偏安,孟行看不清他的脸,闪烁的镭射为低头弹唱的人镀上了一层魔幻的光。
潮水般的音乐涌上,蔓延在身体周围,声音很有穿透力,气息沉稳,吉它伴奏加上他的声音显得空旷悠远,唱的居然是一首孟行最喜欢的歌。
“继续走,继续失去,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孟行不知道哪根筋抽了,紧握着杯子的手指用力的发白,直接连杯子带着金黄的酒液一同扔过去。
在摇滚的音乐中,狠狠砸在墙上的声音倒没有多大,飞溅的酒水却泼了歌手一身。
孟行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纯粹找抽的砸场行为,果然被台上冲下来的几个人团团围住。
服务生是知道孟行的,急忙过来解围,被孟行一把搡开:“吵死了,什么鬼玩意!”
酒精在身体里发挥着热量,血液朝头顶涌去,孟行脸颊绯红。
他一手撑着桌子,一手在衣服上摸索,好不容易找到口袋,摸出钱包,努力站直身体,掏出一叠粉红色钞票甩在桌上:“给我换首歌!”
这个侮辱的举动,让有心解围的服务生都保不住。
玩音乐的都是热血青年,脾气暴躁的已经开始找瓶子了,酒保见势不妙急忙溜去找老板,服务生架着孟行,努力说着息事宁人的好话。
音乐停了,乐队的几个人都围在前面,四周还有些看热闹的看客。
只有孟行像没事人一般,歪歪斜斜地站着,极不悦的甩开服务生搀扶的手,“看什么看!
大爷我没喝多!”
酒壮怂人胆,这句话绝对没错,换做平时,他惹事生非,多是损人,这类明显找打的‘损己’举动,也只有喝多了才干的出来。
打架,他没有陈墨那么在行,可是男人的拳头总要在关键的时候硬一次,现在他自我感觉状态良好。
鼓手身材高大,脾气也最火爆,拿着鼓槌就冲过来,举手就要敲过去——恰好此时,孟行眼前天旋地转一片模糊,重重叠叠的影子晃来晃去,他脚一软,坐在地上,倒躲过这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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